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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cqeport.gov.cn服务条款
 

      欢迎阅读重庆电子口岸网服务条款协议(下称"本协议")。本协议阐述之条款和条件适用于您使用www.cqeport.gov.cn网站一个信息交流及航运商务平台。本网在重庆市政府全力支持下,整合了重庆市著企业的业务、市场和客户资源,以及强大的技术和管理团队,创建的口岸物流信息系统和航贸电子商务统一平台。该系统面向港航、货代、报关、外贸等企业,及时发布各方关注的权威信息,促进我国口岸物流信息化建设。所提供的在全球企业间(B-TO-B)电子市场(e-market)中进行交易和交流的各种工具和服务(下称"服务")。

1. 接受条款
      通过首页进入www.cqeport.gov.cn网站即表示您同意自己已经与重庆电子口岸网订立本协议,且您将受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 ("条款") 约束。重庆电子口岸网可随时自行全权决定更改"条款"。如"条款"有任何变更,重庆电子口岸网将其网站上刊载公告,通知予您。如您不同意相关变更,必须停止使用"服务"。经修订的"条款"一经在重庆电子口岸网网站的公布后,立即自动生效。您继续使用"服务"将表示您接受经修订的"条款"。除另行明确声明外,任何使"服务"范围扩大或功能增强的新内容均受本协议约束。除非经重庆电子口岸网的授权高层管理人员签订书面协议,本协议不得另行作出修订。

2. 收费
      重庆电子口岸网为基本会员提供的商务服务是完全免费的,但为高级会员或特级会员提供有偿的商务服务。您因进行交易、向本公司获取有偿服务或接触本公司服务器而发生的所有应纳税赋,以及一切硬件、软件、服务及其它方面的费用均由您负责支付。本公司保留在无须发出通知的情况下,暂时或永久地更改或停止部份或全部"服务"的权利。会员退会须提前三十天向本公司提出申请,说明理由后办理退会手续,年会费不予退还。

(1)会员的权利:
      会员享有查询本单位会员费用收支记录的权利。
会员有权在重庆电子口岸网上查询本系统的所有公开信息以及对会员单位开放的信息增值服务(特殊服务另行计费)。

     会员可以通过连网计算机开展包括电子商务在内的业务活动。

     会员有权对重庆电子口岸网的各项业务活动提出质疑,并有权对本系统提出建议和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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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员有权按规定程序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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