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程序
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投资项目在完成工程初步设计后,按照项目建设的申报程序,将工程总投资概算或超投资概算报告报市计委审批。
二、报送文件及资料
项目单位在报送工程总投资概算或超投资概算请示文件的同时,需附送以下资料:
1、具有相应资质设计单位所完成的工程初步设计全套图纸及设计说明书;
2、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概预算编制资质单位的项目投资概算表。
3、使用财政性资金500万元上的超投资概算项目,须有资质的投资咨询机构的咨询评估报告。
4、其他特殊规定必备的材料。